近年来,为避免子女因遗产继承问题产生纠纷,许多老人通过订立各种形式的遗嘱,力图在生前将财产分割清楚。
遗嘱,是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个人拥有的财产或其他事物作出的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立遗嘱人往往希望通过遗嘱,来避免继承人因财产发生纠纷,导致家庭不睦。但有时遗嘱立的不规范、或者遗嘱内容超出了法律允许的范围、导致遗嘱无效或难以执行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不仅不利于家庭和睦,更容易在继承人之间产生矛盾。
今天帮传承的律师,就来跟您好好聊聊,遗嘱无效的几种情形。
一般来说,一份遗嘱出现形式上的瑕疵,会导致遗嘱无效。比如说,订立遗嘱的时候,没有见证人在场,出现这样的情况,遗嘱无效。除了形式的瑕疵之外,内容上的瑕疵同样会导致遗嘱无效。
最常见的内容瑕疵,就是处分了无权处分的遗产。在遗嘱中经常出现这样的表述:将我名下的所有财产留给大女儿继承。但实际上,登记在个人名下的财产并不代表有百分之百的处分权。举个例子来说,夫妻双方在婚后共同购置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然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但这一方并没有百分之百的处分权。如果在订立遗嘱的时候,没有预先将配偶的财产分割出来,有可能导致遗嘱中涉及配偶的财产处分是无效的。
还有一种内容瑕疵是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这种情况同样会导致遗嘱内容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九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否则法律将越过遗嘱的自愿性,强行在遗产份额中划出一部分留给特定的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