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遗产债务?遗产债务是指被继承人在去世时所遗留下的其生前所欠的债务。在被继承人去世时,在留下遗产的同时,很有可能会留下债务,作为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同时是否有义务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呢?原则上应当由继承人一并继受,但我们首先要清楚遗产债务的范围。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遗产债务主要有以下几类:
1、被继承人生前依照税收法规应当缴纳的各种税款。例如,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税,营业税等。
2、被继承人生前因未履行合同所负的债务。例如,买卖合同中未支付的货款,借贷合同中未偿还的本息等。
3、被继承人生前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对受害方所承担的损害赔偿的债务。如罪犯被处决后,还应以其财产清偿受害人及其亲属所要求的民事损害赔偿。
4、被继承人生前因实施不当得利而负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
5、 被继承人生前因是无因管理的受益人,而对管理人所承担的补偿其必要费用的债务。
6、其他应由被继承人承担的债务,如个人合伙或合伙企业的债务中,属于被继承人应当承担的部分;又如夫妻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遗产债务的清偿需要遵循什么原则呢?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权利和义务应一并由继承人继受。我国继承法第33条第2款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此外,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遗产债务不负无限清偿责任,而是仅以继承的遗产的实际价值负有限的清偿责任,超过部分可以不予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