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
在很多人的心目中,法官都是斯文、平和、亲切、理性的,尤其是置身庄重严肃的审判庭里,身着法袍的法官既是庭审的主导者,又是庄严法律的化身。然而4月23日,大祥区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刘莲在开庭审理一起赡养案时,面对任性的被告,平时低调谦和的他忍不住当庭“发飙”了。
案情的原委是这样的。
76岁的老人黎某英有一个女儿和三个儿子,大女儿外嫁,按照当地习俗无法照顾老人的起居。
大儿子一直未婚,经济条件较差,赡养能力有限。
具备赡养能力的二儿子和三儿子一方面计较姐姐和兄长未赡养老人,另一方面也为母亲的财产处置和赡养支出等问题提出种种条件,不愿意接纳母亲。
老人家无处可去,遂一纸诉状将四个儿女告到法院。
庭审前,四个子女为了赡养问题大儿子、小儿子言语不和,起了争执,甚至动手扇了耳光。庭审中,只要老母亲一发言,大儿子、小儿子就指责母亲财产分配不均,态度恶劣,恶语相向,甚至无视法庭秩序,多次无故离开法庭。
法官刘莲见此恶劣行径,终于忍不住,当场“发飙”了。
庭审结束,本着家庭矛盾宜解不宜结的原则,刘莲法官在教育批评后,见四个被告态度有所转变,又马上组织进行调解。
最终,四个儿女和老母亲达成了调解协议,黎某英跟随二儿子生活,其现有存款和住房的分配继承也都作出了各方都能接受的处理方案,双方当即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确认。
历经近5个小时的连续工作,这起赡养案件虽然有一个“发飙”的小插曲,但终于得到了妥善的处理和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