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继承权取得与丧失的最新规定
北京蓝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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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权的取得基于三种身份关系:(一)婚姻关系,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婚姻,也就是说不承认事实婚姻关系;(二)血缘关系,如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孙、外祖孙;(三)扶养关系:如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形成了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