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继承方式为公证继承与诉讼继承两种方式。而公证继承与诉讼继承之间存在着诸多不同之处,当事人可以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最优的方式。
二者区别主要如下:
一、条件不同。公证继承与诉讼继承最大的不同在于程序不同,公证继承必须要求所有继承人到场,且各方对继承分配无异议的情况下。而诉讼继承则无需所有继承人到场,只需将诉讼继承人均列为诉讼参与人,未能到庭的可由法院通过缺席方式予以判决。
二、费用不同。公证继承的计费方式通常是以房产价值按统一的百分比予以计算,如1%。而诉讼继承的诉讼费计算方式采用的梯度式收费,其费用往往远低于公证继承。且如若各方对继承分割无异议的,通过法院调解方式分割的,费用还可减半。
三、程序不同
(一)房产继承公证程序
先联系房产所在地公证处进行预约,所有的继承人均需到场,如果是国外或者外地的继承人无法到场的,公证委托当地亲友代为办理。房产继承公证一般需要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派出所开具继承人身份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二)房产诉讼继承程序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房产继承诉讼管辖地确定为不动产所在地,即被继承房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继承人是多人的,一部分继承人作为原告,另一部分继承作为被告参与诉讼。房产继承诉讼一般需提供的证件材料与公证继承差不多。但在程序上有所不同。
1、继承公证需草拟起诉状并整理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
2、法院立案后通知其他继承人,并安排开庭;
3、法院开庭,可以调解的,签署调解协议,不能调解的则由法院依法判决。
如果继承人之间对于房产过户没有异议可以形成调解书,如果无法对于房产的继承达成一致的,由法院判决。而对于无法达成调解的,即意味着当事人之间对遗产分割存在争议,建议诉讼继承的应当委托专业律师,因为其中涉及遗嘱效力认定,放弃继承效力认定等等诸多继承法律知识。
福建明安律师事务所
2018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