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先前撰写的继承法系列《澳洲继承法手册》分享了澳洲继承法的知识和资讯。之前的系列说过当一个人过世了,TA的遗产将按照TA的遗嘱(如有)或法定继承顺序(如无遗嘱)执行和分配。
无论死者是否有立遗嘱,假如遗产分配不公平,死者的亲人(通常是配偶和子女)可以向法院申请family provision claim 争夺遗产。那就是说配偶和子女(包括养子养女)有权利挑战养父母的遗嘱或法定继承顺序的遗产分配。
人们以遗嘱不公平为由来挑战遗嘱或遗产分配变得越来越普遍。
前阵子,澳洲前总理霍克(Bob Hawke)的遗产风波,遗孀和前妻女儿争财产,也是闹得沸沸扬扬的。据报道,霍克的女儿已经在悉尼法院申请挑战霍克的遗嘱(该遗嘱把全部的遗产留给了霍克的第二任妻子)。
除了死者的配偶和子女,一个人是否有权利挑战遗嘱或法定继承顺序,有时不是那么明确,尤其当在文化背景和信仰上有差异。
在最近的昆士兰最高法院MacGowan v Klatt [2019] QSC 222一案中就可以看到一个例子,这与瓦努阿图的“习惯收养”有关。
申请人Sheralee Macgowan(Sheralee)26岁。她出生于瓦努阿图,当时她的亲生母亲是瓦努阿图的长期居民也是死者肯尼思·麦高文(Ken)的管家。Ken不是Sheralee的亲生父亲。
当Sheralee大约一个月大时,她的母亲将她送给了瓦努阿图的一个家庭。但是,Ken介入并承担了照顾Sheralee的责任。根据瓦努阿图习惯法举行了仪式, Ken向Sheralee的家人提供了一只公牛,Sheralee的家人同意了。
Ken后来移居澳大利亚,在与Sheralee的亲生母亲的家人达成协议后,Sheralee被带到澳大利亚与Ken住在一起,她在昆士兰州上学。
当Sheralee大约15岁时,她回到了瓦努阿图。
Ken在Sheralee大约19岁时去世。他留下了价值约500万澳币的遗产。他的遗嘱没有提供Sheralee任何遗产。
Sheralee对遗提出异议,首先她说她是Ken的亲生女儿,但DNA证据证明Ken不是她的亲生父亲。因此,她随后辩称,根据她出生后举行的仪式,她有资格挑战遗产,她声称自己是Ken的养女。
澳大利亚的法律怎么说?
通常,按照收养国法律收养的孩子有资格挑战遗嘱。但是,由于收养的仪式是在瓦努阿图进行的,因此Sheralee需要符合额外的要求。
那就是法院必须确定Ken是否根据瓦努阿图 “习惯法” customary law收养Sheralee,Sheralee是否将Ken定位为她的“父母”,以及收养是否赋予Ken高于Sheralee亲生父母的权利,等等。
与这类事情通常一样,法院必须深入考虑有关Sheralee的背景和她的成长经历的事实。
尽管在该案中提供了专家证据,证实在瓦努阿图有习惯收养之类的事情,但昆士兰州最高法院认为Sheralee不是Ken的“养女”。
法庭最终判决说尽管Ken表示愿意在瓦努阿图举行的仪式上接受Sheralee的部分责任,但这并不是习惯性的收养,Ken并不打算收养Sheralee作为他的孩子。所以,Sheralee没有资格质疑遗嘱,她的申请失败了,然后还需要付对方的律师费。
MacGowan的案例告诉我们什么?
有些读者也许会认为法庭的判决对Sheralee不公平,但这些类型的案例将始终很难确定。习俗(然后可能演变成“习惯法” customary law)可能难以识别,通常是不成文的,可能因地点而异,同一社区内的成员对于什么构成习俗(custom)规则可能会有不同的看法。
如果您对某人作为养子或其他身份的(争夺财产的)权利存有疑问,请及时寻求法律帮助,因为如果不采取某些措施,可能会认为自己拥有遗产的人可能根本没有任何权利。
注意:以上所说并非法律意见。如果您想咨询有关家庭法、继承法、退休金、遗嘱、信托或遗产的事宜,欢迎联系。
本出版物仅作为指南,不构成任何法律建议。读者应该认真考虑鉴于具体的事实情况判断本出版物将产生的法律影响。本出版物中的信息在2020年02月24日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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