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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是未登记结婚的事实妻子,一边是病榻前服侍多年的亲弟弟,180万元遗产该由谁继承?近日,东阳市法院审理了一起继承纠纷案。
此外,王木根提供的遗嘱是由见证人代书,虽然书写及见证过程均符合法律规定,但王水根却没有在遗嘱上签字按印,而是加盖了他的私人印章。因王水根生前签署材料都以本人亲签为主,私人印章也不具备代替遗嘱人签字的效力。王木根手握的遗嘱并不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得适当的遗产。法院认为,王木根作为王水根的弟弟,虽不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但其对被继承人尽到生养死葬义务,可以认定其是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故在王水根遗产分配过程中,王木根也可分得适当的份额。法院最终判决由张桃香、王木根各分得50%的遗产。